根據《包頭市第四醫(yī)院面向社會使用控制數(shù)招聘兒科類醫(yī)師方案》面向社會使用控制數(shù)招聘兒科類醫(yī)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15人,崗位設置情況詳見包頭市第四醫(yī)院使用控制數(shù)招聘兒科類醫(yī)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詳見附件。)
二、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即1989年5月10日之后出生;取得中級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84年5月10日之后出生。
6.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專業(yè)技術職稱等要求詳見附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畢業(yè)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6.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
7.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采取線上報名方式。
網址:http://www.nmzk.cn
報名時間:2024年7月12日9時—2024年7月20日17時。
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報名與參加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忌鷳J真填寫網上報名信息,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詳細、準確、如實填寫《包頭市第四醫(yī)院使用控制數(shù)招聘兒科類醫(yī)師報名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現(xiàn)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及以上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yè)必須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學習、工作經歷填寫不全的,將不予審查通過。
還須提供招聘所需的身份證正反面、畢業(yè)證、學位證、醫(yī)師資格證、醫(yī)師執(zhí)業(yè)證照片,照片須完整清晰,未提供或不全的不予審查通過。
應聘人員須對提供的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要對照個人情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招聘條件,避免造成應聘失敗。
(二)報考資格初審
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人員在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退回報考人員補充或說明。
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7月12日9時—2024年7月21日12時。
(三)報名結果確認及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
準考證打印時間:待定(具體時間將在包頭市第四醫(yī)院官網和報名網站公布)
應聘人員請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包頭市第四醫(yī)院使用控制數(shù)招聘兒科類醫(yī)師報名表》一式兩份,以備資格復審(請考生務必及時打印,如其他環(huán)節(jié)需要提供《報名表》,但考生因個人原因未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面試
因兒科類醫(yī)師是緊缺急需人才,故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不設置開考比例。
(一)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儀態(tài)等,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現(xiàn)場向參加面試人員公布。
(二)考生面試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回答。面試時對不按規(guī)定語言回答的按零分處理。
(三)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四)面試結束后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并將面試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一并公布。
(五)最后一名報考人員面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員。
(六)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劃定70分的成績合格線,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1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規(guī)定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從參加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體檢工作結束后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
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體檢醫(yī)生應進行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yī)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考察工作由包頭市第四醫(yī)院組織實施,指定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歷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對其綜合素質是否適合應聘作出評估??疾祀A段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體檢與考察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包頭市第四醫(yī)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用人單位審核后分別報包頭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中共包頭市委員會組織部、中共包頭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審批通過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網上發(fā)布為準,其它未盡事宜,以包頭市第四醫(yī)院解釋為準。
七、紀律和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
八、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fā)布等事宜,將在包頭市第四醫(yī)院官網和報名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查詢。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請于每天工作時間內撥打)
咨詢電話:0472-3103417
舉報電話:0472-3103473
(注:咨詢電話僅依據本公告內容進行解釋,公告以外內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報名期間電話咨詢人員較多,有可能造成線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時撥通電話,請務必耐心撥打或認真閱讀本公告內容,以上咨詢電話僅在工作時間開放,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包頭市第四醫(yī)院
2024年7月11日
附件【附件包頭市第四醫(yī)院使用控制數(shù)招聘兒科類醫(yī)師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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